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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離職而沒有處理強積金
如你曾經離職而沒有處理上一份工的強積金,而你在同一強積金計劃下又沒有強積金個人帳戶,受託人會按法例自動為你開立個人帳戶以滾存這些強積金。
在2017年4月1日或之後,在一般情況下,這些個人帳戶內的強積金會有以下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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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累積的強積金
上一份工的強積金轉移至該個人帳戶後(不論是2017年4月1日前或後轉移),會繼續投資於原來的基金,並不會受「預設投資」的推出所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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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存入的強積金
你一般沒有為新存入這個帳戶的強積金給予投資指示,如果你日後強積金存入這個人帳戶*(因整合個人帳戶或行使僱員自選安排而轉入的強積金等原因),這些強積金便須按「預設投資」進行投資。
如不欲按「預設投資」進行投資,請在存入強積金時,一併向受託人給予投資指示。有關手續,請向所屬受託人查詢。
上一份工的強積金轉移至該個人帳戶後(不論是2017年4月1日前或後轉移),會繼續投資於原來的基金,並不會受「預設投資」的推出所影響。
你一般沒有為新存入這個帳戶的強積金給予投資指示,如果你日後強積金存入這個人帳戶*(因整合個人帳戶或行使僱員自選安排而轉入的強積金等原因),這些強積金便須按「預設投資」進行投資。
如不欲按「預設投資」進行投資,請在存入強積金時,一併向受託人給予投資指示。有關手續,請向所屬受託人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