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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茂波先生
财政司司长
2000年12月1日,强积金制度正式实施,为香港的退休保障揭开了新一页。强积金作为退休储蓄的一个部分,建基于雇主及雇员定期各自作出强制性供款,为雇员的退休积累储备,而雇员亦可在此基本金额之上再作出自愿性供款,增加退休的储蓄,更可享有税务优惠,可谓一举两得。
经过20年,现时强积金的总资产值已累积至超过一万亿元,成为市民退休保障的一个重要部分。随着强积金制度不断完善,我有信心它会为市民的退休生活继续作出重要贡献。